马鞍山市水利局关于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我局接受了16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2日。
联系电话:0555-8362716
附件:
自主验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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